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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今天(21日)找來多個同志家庭現身說法,希望藉此向社會說明有養育小孩的同志家庭,所面臨的無奈與台中商業登記不便,呼籲立法院能通過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讓同志家庭的小孩在法律上也有完整的家庭。

攸關婚姻平權修法的第一場公聽會,將在24日正式展開,在公聽會前夕,「台台中公司設立登記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家會),21日邀請多個「已經」養育子女的同志家庭舉行記者會,以親身案例說明現行的「民法」,對同志家庭雙親權益以及子女並不友善。

同家會發言人曾嬿融表示,根據他們服務聯繫的成果,台灣同志家庭已經超過上百個,同志家庭小孩有的還在媽媽的肚子裡,有的甚至已經出社會,即便如此,因為「民法」限制雙親只能一父一母,使得同志家庭無法跟一般家庭一樣有同等的「民法」保障權利。曾嬿融說:『(原音)這些孩子裡面其實是有雙親的照顧,可是在法律上卻沒有得到雙親身分,他們只能被迫擁有一半的親權,對孩子來說,這完全不符合他的的最佳利益。』

同志家庭代表潔麗表示,她和伴侶為了懷孕,千辛萬電動床台灣電動床工廠台中公司成立苦到泰國運用人工生殖技術,雖然幸運懷上雙胞胎,但因為其他因素,必須在醫院安胎,這過程中,她充分感受到另一半被法律隔絕的種種不便。潔麗說:『(原音)我的另一半在我們法律上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當發生狀況時後,我還是必須自己一個人去簽屬所有的醫療(文件),等小孩出生,因為剖腹產,我在恢復室無法看小孩,她想要去看小孩,一開始醫護人員是不同意的。』

協助同志家庭打親權官司的律師翁國彥表示,有同志想要收養「另一半」的小孩時,卻被最高法院駁回,理由是沒有符合「民法」上的「夫妻」規定,他認為,法院偏重形式上的理由,其實是漠視這些同志家庭小孩的權益台中公司行號申請,希望透過親權官司,讓法院能重視同志家庭的真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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